目 錄
第一部分岳陽縣總工會單位概況
一、部門職責
二、機構設置
第二部分 岳陽縣總工會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
一、收入支出決算總表
二、收入決算表
三、支出決算表
四、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
五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
六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
七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“三公”經費支出決算表
八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
第三部分 岳陽縣總工會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
一、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
二、收入決算情況說明
三、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四、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
五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六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七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“三公”經費支出情況決算情況說明
八、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
九、預算績效情況說明
十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
第四部分名稱解釋
第一部分 岳陽縣總工會單位概況
一、部門職責
①根據黨的基本理論、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,遵照《工會法》、《工會章程》和全國總工會、湖南省總工會確定的工會工作指導方針和任務,圍繞大局,結合岳陽縣實際,指導全縣工會工作。
② 貫徹執(zhí)行全總、省總的決議,依法組織和指導各級工會履行維護、建設、參與、教育等社會職能,組織開展工會各項工作;領導縣總直屬單位的工作。
③對有關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,向上級政府和工會反映職工群眾的愿望和要求,并提出意見和建議;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、措施和制度的制訂;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事件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,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。
④負責工會理論政策研究,監(jiān)督《工會法》、《工會章程》的貫徹執(zhí)行,研究指導工會自身改革和建設,指導基層工會組織職工開展各項工作,建立健全調整勞動關系、維護職工勞動權益的平等協(xié)商制度和集體合同制度。
⑤受政府委托,承擔省、市、縣勞模的推薦、評選、管理工作,負責全國“五一”勞動獎章獲得者的推薦、管理工作。
⑥承擔縣委、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二、機構設置
岳陽縣總工會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民主權利的群團組織,按岳縣委2002-54號文件機構編制規(guī)定批準為正科級單位?h總工會設7個內設機構:辦公室(宣傳教育和網絡信息部、政工人事股)、組織部(基層工作部)、權益保障部(信訪室)、財務資產部、勞動和經濟服務部、經費審查委員會(經審辦)、女職工部(女工辦);2個下屬單位:岳陽縣工人文化宮、岳陽縣困難職工幫扶中心。行政編制11名,事業(yè)編制11名,三性用工4名。2019年末實有人數36人,其中在職22人,退休10人,職業(yè)化工作者4人。
本單位沒有獨立核算的所屬二級機構,因此本次決算公開的相關數據僅為2019年本級決算和所屬單位決算在內的匯總決算。
(見附表)
第三部分 岳陽縣總工會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
一、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
2019年收、支總計決算數302.95萬元,與上年決算數增加了51.33萬元,增加了20.40%,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歡樂瀟湘活動經費、市縣級勞模、基層工會職工之家建設經費等。
二、收入決算情況說明
2019年總收入決算數302.95萬元,其中,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02.95萬元,占比100%。
三、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2019年支出決算數302.95萬元,其中基本支出302.95萬元,占本年支出100%。
四、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
2019年財政撥款收、支總計302.95萬元,與上年決算數增加了51.33萬元,增加了20.40%,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歡樂瀟湘活動經費、市縣級勞模、基層工會職工之家建設經費等。
五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(一)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
2019年財政撥款支出302.95萬元,其中: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02.95萬元,比上年度增長51.33萬元,增加了20.40%,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歡樂瀟湘活動經費、市縣級勞模、基層工會職工之家建設經費等。
(二)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
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02.95萬元,其中:基本支出302.95萬元,基本支出占比100%。
(三)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
2019年財政撥款支出302.95萬元,與年初預算數減少39.05萬元,減少11.42%。其中:一般公共服務支出(類)-群眾團體事務(款)-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(項)與年初預算數減少39.05萬元,減少11.42%。主要原因是:主要是控制了公務接待、辦公費、會議費等開支。
六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02.95萬元,占總支出100%,其中:人員經費265.47萬元,占比87.63%;公用經費37.48萬元,占比12.37%。
具體費用列支情況如下:基本工資95.8萬元,津貼補貼52.15萬元,績效工資10.49萬元,獎金0.2萬元,失業(yè)保險繳費40.44萬元,住房公積金16.68萬元,退休費49.71萬元,辦公費7.04萬元,印刷費2.49萬元,手續(xù)費0.16萬元,水費0.26萬元,電費1.6萬元,維修費1.68萬元,郵電費0.89萬元,物業(yè)管理費0.92萬元,差旅費3.47萬元,公務接待費0.44萬元,勞務費2.23萬元,其他交通費用12.80萬元,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.50萬元。
七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“三公”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(一)“三公”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
2019年“三公”經費決算數為0.44萬元,2019年“三公”經費決算比2019年初預算數減少5.06萬元,減少92.00%。其中: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為0萬元,與年初預算數無變動;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0.44萬元,與年初預算數減少5.06萬元;2019年因公出國(境)費支出決算數為0萬元,與年初預算數無變動。
“三公”經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《黨政機關厲行節(jié)約反對浪費條例》《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(guī)定》,嚴控公務用車管理,進一步從嚴控制“三公”經費開支。
2019年“三公”經費決算數為0.44萬元,2019年“三公”經費決算比2018年決算數減少3.07萬元,減少了87.46%。其中: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為0萬元,與上年決算數無變動;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0.44萬元,與上年決算數減少3.07萬元,減少了87.46%;2019年因公出國(境)費支出決算數為0萬元,與上年決算數無變動。
“三公”經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《黨政機關厲行節(jié)約反對浪費條例》《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(guī)定》,嚴控公務用車管理,進一步從嚴控制“三公”經費開支。
(二)“三公”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
(1)公務接待費0.44萬,公務接待3批次30人次。
(2)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,因岳陽縣實行公務用車改革,本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均為0輛。
(3) 2019年因公出國(境)費用 0萬元,因公出國(境)團組數 0 個,因公出國(境)人次 0 人。
八、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
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,因此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。
九、關于2019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
本部門對部門整體支出進行預算績效管理,基本完成績效目標,已完成績效評價報告。
(1)部門整體績效情況說明
截至2019年12月底,本部門整體績效表目標302.95萬元,其中:人員經費支出265.47萬元,公用經費支出37.48萬元。
我總工會深入開展單位雙聯、結對幫扶、精準扶貧、慰問困難職工,維護職工合法權益;推進職工文化建設,擴大職工書屋建設覆蓋面,創(chuàng)建市級模范職工之家,開展勞動競賽,技能比武,提升職工技術水平;加強紀檢、經審監(jiān)督管理職能,各項工作均基本完成績效目標。
(2)部門重點績效評價情況:本單位沒有重點績效評價項目。
十、其他重要事項
(一)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
本部門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7.48萬元,比2018年減少11.34萬元,降低了23.2%。主要原因是控制了公務接待、辦公費、會議費等開支。
(二)政府采購支出情況
本部門2019 年度無政府采購支出。
(三)國有資產占用情況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
截至2019年12月31日,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,其中,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 輛、一般公務用車0 輛、一般執(zhí)法執(zhí)勤用車0輛、特種專業(yè)技術用車0輛、其他用車0輛;單位價值50 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 臺(套),單價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(套)。本部門無新增資產。
(四)一般性支出情況
本部門2019年一般性支出決算共計33.82萬元,其中:辦公費7.04萬元、印刷費2.49萬元、水費0.26萬元、電費1.6萬元、郵電費0.89萬元、物業(yè)管理費0.92萬元、差旅費3.47萬元、維修(護)費1.68萬元、公務接待費0.44萬元、勞務費2.23萬元、其他交通費用12.8萬元。
第四部分名詞解釋
1、財政撥款收入: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。
2、其他收入:指除上述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上級補助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經營收入”、“附屬單位上繳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3、用事業(yè)基金彌補收支差額:指事業(yè)單位在當年的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”、“上級補助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經營收入”、“附屬單位上繳收入”、“其他收入”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,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使用基金。
4、上年結轉和結余: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、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(guī)定繼續(xù)使用的資金。
5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: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、因客觀條件發(fā)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,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(guī)定繼續(xù)使用的資金。
6、基本支出: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(fā)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。
7、項目支出: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(yè)發(fā)展目標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8、“三公”經費: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反映出國(境)的住宿費、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雜費、培訓費等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。
9、商品和服務支出: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(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、戰(zhàn)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)